近日,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8月版的公司章程,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、股东和股东会、董事和董事会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。
圣元环保于2020年7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,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,并于同年8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74.1053万元,经营范围广泛,涵盖固体废物治理、水污染治理、新能源科技开发等多个领域。
股份相关规定
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。截至1997年10月公司设立时,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,发起人的出资及持股情况如下:
发起人名称
出资方式
持股数(万股)
持股比例(%)
朱煜灿
货币
1,500.00
30.00
陈秀华
货币
1,000.00
20.00
甘朝志
货币
1,000.00
20.00
朱惠华
货币
15.00
林申
货币
15.00
合计
5,000.00
公司根据经营需求可增加或减少资本,增加资本的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、派送红股、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。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,但在减少注册资本、与其他公司合并等特定情形除外。
股东和股东会
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。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、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、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。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,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,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。
董事和董事会
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,包括三名独立董事。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、执行股东会决议、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。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,董事长不能履职时,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依次履行职责。
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
公司依照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,按时披露年度、中期和季度报告。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需提取10%列入法定公积金,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%以上可不再提取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,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。
合并、分立、增资、减资、解散和清算
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,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时,可不经股东会决议,但需董事会决议。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,解散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此次圣元环保发布的新版公司章程,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各项运作规则,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